是否需要通知国家或公共机关和/或监管机构?

考虑是否向任何公共机关通知有关潜在侵犯人权的指控。 一般在有关事实已被确定和/或适当的调查已开展后才向有关主管部门披露。

有些情况下必须立即披露:

  • 如果指控您的企业设施内存在持续暴力扰乱秩序,或者有员工使用武力。 在这些情况下,事件管理团队必须决定是否有必要立即通知本地执法部门
  • 如果潜在的违规行为涉及您的企业管理人员对个人的严重侵犯,您可能需要立即通知本地执法部门,以表明该管理人员的行为并非职务行为
  • 当决定可以请求哪些其他公共机关介入时(尤其在没有暴力因素的情况下),考虑您公司的投资东道国和公司所在国内的机关

由于潜在的人权侵犯事件种类非常多,不可能提供相关主管部门的详尽清单。 但是,您可以考虑以下机构:

  •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国内联络人
  • 劳动主管部门
  • 反洗钱机构
  • 反歧视机构
  • 人权机构
  • 行业监管部门
  • 执法机构
  • 外交部或者负责对外贸易的部门
  • 东道国和邻国的环保主管部门
在联络任何公共机关前,考虑自行举报的益处(从公共关系角度以及可能取得宽大处理/减轻处罚角度)。 在某些法域,法院可能并不兑现行政机构和监管机构的宽大处理的保证。 为降低此项风险,可能需要取得当地的指引。

监管机构通常与其他国家的同类机关公开交流信息。 在决定是否向一个公共机构报告时,考虑该信息可能与其他国家的主管部门分享的后果。

您还需考虑第三方是否会举报(例如参与违规行为的银行或其他公司)。 如果第三方可能会举报,您最好抢先披露。

侵犯人权事件以及公司的反应也需要在如按公司法规定必做的非财政报告中记录和报告。 新的欧盟法规还要求欧盟范围内的特定行业作强制性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另外,公司应考虑其对任何侵犯人权/劳动权的行为的回应是否将使得公司被要求更新根据《英国现代奴隶法案》所制定的任何年报,以确认其已采取措施确保其任何供应链或其自营业务的任一部分均不存在奴役和人口贩卖。